杨勇主任律师
2021-03-05 17:02:22
违建拆除行政复议属于公民正常权利,可以申请。
当政府有关部门在对违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施等进行强制拆除时,当事人对违建拆除人员执法程序有异议或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申请行政复议。以下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说明:
1、当事人需要明确执法单位已经对你做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;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规定,申请行政复议是有相应期限规定的,当当事人知道并确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起60天内提出复议才算有效,若超过期限规定,可先于相关部门说明超出期限的理由,有关部门进行酌情考虑;
3、当事人需要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,内容属实无误,注意在提交时需要一式三份。
4、当事人需要搜集复议所需的全部材料。
5、当事人通过邮寄或者当面提交的方式给(到)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部门(或政府)提交复议申请书及其他材料。复议收取机关将在5天给予是否受理的答复。
6、复议收取机关在确认进行行政复议后,会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(加盖公章)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;
7、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到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手中,且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接收到之日起,就要履行该决定书的决定。
赵远池
李桥
韩峰
韩峰
免责声明: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,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,请及时与本站联系
Copyright 2012-2021 YouFa.Net,有法网-专注法律科普知识分享的平台 备案:湘ICP备2021000071号-1